京科机发〔2025〕222号
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认定与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京科发〔2023〕22号)有关规定,经发布指南、组织申报、形式审核、初评和复评等程序,现将2025年北京市重点实验室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(附公示链接,请使用单位法人账号登录系统,在“公示拟认定名单”栏目查看)。
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—12月19日。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,并提供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。个人提出异议的,请提供真实姓名、联系方式等。单位提出异议的,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、联系人、联系方式等,并加盖单位公章。对于匿名、无明确证据或超出期限的异议(以到达日邮戳为准),我委不予受理。
政策电话:010-55572335
系统电话:010-55577943
寄送地址:市科委、中关村管委会,北京市通州区宏安街9号
附件:2025年北京市重点实验室拟认定名单(内置系统)
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、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
2025年12月12日